(2017)黑1282民初110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张云海与郭占友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云海,郭占友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82民初1109号原告张云海,男,1973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肇东市。被告郭占友,男,汉族,现住肇东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云海与被告郭占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经本院审查认为,因被告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张云海的起诉。审 判 长 张正忠审 判 员 刘环凯人民陪审员 张崇辉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于永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