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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1282民初110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0-17

案件名称

张云海与郭占友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肇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肇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云海,郭占友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黑1282民初1109号原告张云海,男,1973年8月16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肇东市。被告郭占友,男,汉族,现住肇东市。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云海与被告郭占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7年3月14日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经本院审查认为,因被告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张云海的起诉。审 判 长  张正忠审 判 员  刘环凯人民陪审员  张崇辉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于永静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