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181民初243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王平诉仁仕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巢湖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巢湖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平,仁仕保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C} 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7)皖0181民初2438号 原告王平。 被告仁仕保。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审 判 员 王 滢 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黄 晓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