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04民初183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田伟鸣与被告耿立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田伟鸣,耿立新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04民初1837号原告:田伟鸣,男,1973年5月27日生,住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告:耿立新,男,1976年12月19日生,住大连市沙河口区。本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田伟鸣诉被告耿立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飞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王 飞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志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