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0204民初182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张雪与被告赵海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雪,赵海婴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04民初1825号原告:张雪,女,1990年12月12日生,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被告:赵海婴,男,1990年9月23日生,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本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雪诉被告赵海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飞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王 飞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志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