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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204民初182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张雪与被告赵海婴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雪,赵海婴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204民初1825号原告:张雪,女,1990年12月12日生,住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被告:赵海婴,男,1990年9月23日生,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本院于2017年4月6日立案受理了原告张雪诉被告赵海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飞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经审查,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王 飞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志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