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81执1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马莹与河南太平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执行裁定书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邓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莹,河南太平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邓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1381执19号申请执行人:马莹,男,汉族,生于1968年2月21日,住邓州市。被执行人:河南太平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莹与被执行人河南太平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河南太平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邓州市市政府的债权,并通过邓州市市政公司将该款全部扣划,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规定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5)南民一终字第01229号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杨虎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赵剑飞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