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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1执恢4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1-23

案件名称

执行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2017)川01执恢48号成都恒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恒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本院已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2006)成民初字第140号民事判决书,经双方当事人核对确认执行总金额为395000元,执行费5825元。本院于2017年6月26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