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212执64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9-01
案件名称
孙瑜清、范立艳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孙瑜清,范立艳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12执640号申请执行人孙瑜清,女,汉族,住青岛市市北区被执行人范立艳,女,汉族,住青岛市崂山区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孙瑜清与被执行人范立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孙瑜清于2017年3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鲁0212执640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吴志坚审判员 温 明审判员 王思清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刘建坤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