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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842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7-01

案件名称

天津市瑞怡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杨龙生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842号申请人:天津市瑞怡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红桥区复兴路隆春里小区物业楼。法定代表人:宋雅华,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杨龙生,男,1947年9月2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红桥区。申请人天津市瑞怡缘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龙生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刘浩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刘维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