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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0112执恢50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刘根院、秦改婵与陕西开诚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陕0112执恢503号刘根院、秦改婵、陕西开诚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刘根院、秦改婵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陕0112民初5345号民事调解申请执行陕西开诚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16)陕0112民初5345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