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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29民初254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7-13

案件名称

李庆福诉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临沭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庆福,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临沭支公司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鲁1329民初2541号原告:李庆福。被告: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临沭支公司。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庆福与被告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临沂临沭支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李庆福于2017年6月26日以双方以达成和解协议为由,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本院认为:李庆福自愿申请撤回起诉,并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其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五项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庆福撤诉。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李庆福负担。审判员  杨凤利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姚 肖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