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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781执104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黄娟娟、方能藏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兰溪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兰溪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黄娟娟,方能藏,庞翠萍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浙江省兰溪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浙0781执1049号申请执行人:黄娟娟,女,1949年2月10日出生,汉族,住浦江县。被执行人:方能藏,男,1960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浦江县。被执行人:庞翠萍,女,1962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住浦江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娟娟与被执行人方能藏、庞翠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黄娟娟于2017年6月26日以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为由向本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浙0781执104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 判 长 钱永忠审 判 员 伍俊鸿审 判 员 陈建生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代书记员 蒋九虎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