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执212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6
公开日期: 2017-07-17
案件名称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2128号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广州一小时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广州一小时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市二分公司:你们之间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6)粤73民初2224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广州一小时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广州一小时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市二分公司未履行上述裁决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的申请,本院于2017年5月9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广州一小时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广州一小时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肇庆市二分公司的银行存款42185.33元,并已将41660.33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余款525元作为执行费上缴财政。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