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青2621执2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5
公开日期: 2018-09-01
案件名称
朱学军与德吉卓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玛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玛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玛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青2621执28号申请执行人:朱学军,男,汉族,青海省玛沁县人。被执行人:德吉卓玛,女,藏族,青海省玛沁县人。朱学军与德吉卓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32375元。申请执行费188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32375元,本院已于2017年6月25日将该案款转付给朱学军。至此,朱学军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青2621执28号执行申请书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