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3437执25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申请人蔡永才与被执行人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253号蔡永才、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蔡永才与被执行人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2015)雷波民初字第360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由白呷博担任本案执行员,何呷呷担任本案书记员,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