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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437执21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5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马安伟与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赵本均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雷波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213号马安伟:马安伟与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赵本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16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600.00元,其中,本金11600.00元,利息0元,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利息)0元。本院已于2017年6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马安伟。至此,马安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雷波民初字第31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