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1481执恢6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5
公开日期: 2017-06-28
案件名称
田少刚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乐陵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乐陵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鲁1481执恢69号申请执行人田少刚。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公司。申请执行人田少刚与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公司为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乐陵市人民法院(2009)塘民初字第613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田少刚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陵支公司向申请人田少刚履行2000元,申请人田少刚认可该案执行完毕。故(2009)塘民初字第613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乐陵市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