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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3437执25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5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王明富与被执行人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雷波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雷波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案 � � �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7)川3437执257号王明富、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王明富与被执行人赵本均、贵州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执行(2015)雷民初字第244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由何呷呷担任本案执行员,杨兵担任本案书记员,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雷波县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