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辽1224民初19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某,刘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1931号原告:吴某某,男。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峰,系昌图县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刘某某,女。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判员 蔡 闯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石敬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