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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1224民初193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5

公开日期: 2017-10-31

案件名称

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刘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昌图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昌图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某,刘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辽宁省昌图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辽1224民初1931号原告:吴某某,男。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国峰,系昌图县维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刘某某,女。案由:离婚纠纷。不上传文书理由:离婚案件。审判员 蔡 闯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石敬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