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0928执5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4
公开日期: 2017-10-26
案件名称
姚强与杨汉东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姚强,杨汉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内蒙古察哈尔右翼后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内0928执56号申请执行人姚强,男,汉族,1978年3月8日出生,现住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被执行人杨汉东,男,汉族,1978年10月25日出生,现住察右后旗白音察干镇。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强申请被执行人杨汉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人姚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察右后旗人民法院(2017)内0928执5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任 建 林审判员 王 平审判员 巴图孟克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王 光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