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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2325执11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4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张某某申请执行孙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姚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姚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某,孙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云2325执118号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男,住姚安县栋川镇。被执行人孙某某,女,住姚安县栋川镇。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上述款项已全部执行到位,并已兑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现确认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2016)云2325民初59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2016)云2325民初326号民事判决书全部执行完毕,现予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周丕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杨 波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