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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22执159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4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张小江与郑州市瓦萨齐散热器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某,郑州市瓦萨齐散热器有限公司,郑州威尔森壁纸有限公司,王某,罗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中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22执1593号申请执行人:张某,男性,1975年1月4日出生。被执行人:郑州市瓦萨齐散热器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郑州威尔森壁纸有限公司,住郑州市新郑港区空港六路。被执行人:王某,男性,1957年11月2日出生。被执行人:罗某,女性,1974年5月1日出生。被执行人:罗某,男性,1975年11月26日出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郑州市瓦萨齐散热器有限公司、郑州威尔森壁纸有限公司、王某、罗某、罗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勇军审判员  王锡华审判员  王 磊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马 航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