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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0122执174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4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XX与贾彩荣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中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中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XX,贾彩荣,周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中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0122执1748号申请执行人:XX,男性,1960年5月3日出生。被执行人:贾彩荣,女性,1960年4月14日出生。被执行人:周某,男性,1956年11月22日出生。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XX与被执行人贾彩荣、周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张勇军执行员  王锡华执行员  贾慧政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马 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