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606民初429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4
公开日期: 2017-08-07
案件名称
潘海聪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佛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潘海聪,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606民初4297号原告:潘海聪,男,1974年01月1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鉴海北路346号。法定代表人:谢泽伟。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琪勇,系公司职员。原告潘海聪诉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3月27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范子进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潘海聪、被告人保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孙琪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潘海聪的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在商业险的责任内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16506元;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2017年2月24日,原告驾驶的重型货车晋M×××××与陈文均(身份证号:)驾驶的重型牵引车鲁H×××××发生碰撞事故,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经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了编号为20170003066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原告承担了本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对肇事损坏车辆进行了评估和维修,花了18506元,其中评估费988元,车辆维修费17518元。原告所驾驶的车辆在被告处购了100万元的商业保险,被告应承担保险的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人保公司辩称,1、答辩人仅承保了晋M×××××号车限额为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含不计免赔)等商业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限内;原告的损失应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出部分再根据责任比例在商业险限额内赔付;2、对于原告主张的损失,答辩人提出以下意见:①原告主张的损失18506元中的17518元车辆维修费属于本次事故中的另外一车辆鲁H×××××的损失,答辩人认为,原告车辆的损失与鲁H×××××车辆损失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鲁H×××××车辆损失部分应由其权利人另案进行主张,原告无权在本案中主张他人车辆损失;②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鲁H×××××在此次事故中的定损情况,对于原告主张的金额答辩人不予认可;③评估费没有证据予以佐证,答辩人不予认可;3、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所述的事故发生经事实,原告应补充事故证明等相关证据,以证明事故发生经过及责任认定,否则相关责任不应由答辩人承担;4、请求法院查清肇事司机潘海聪在肇事时是否具有驾驶资质、及车辆年审是否合格,否则答辩人不应承担商业险赔偿责任;5、即使法院认定答辩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维修车辆换件残余部分应由答辩人予以回收,否则应扣除,答辩人建议按照维修价格的10%予以扣除。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潘海聪诉称的事实由其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本院予以确认。另查明,潘海聪具有驾驶资质,其为其所驾驶的晋M×××××机动车在人保公司未投保交强险,仅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本院认为,本案为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根据事故认定,原告对于重型牵引车鲁H×××××的损失负全部责任,故重型牵引车鲁H×××××的损失合计16506元,应由原告进行赔偿。现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其已经履行了赔偿义务。由于原告为其驾驶的晋M×××××机动车在被告处投保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在其进行赔偿之后,可以依据保险条款,向被告主张赔偿。由于被告未承保晋M×××××机动车的交强险,故对于16506元中属于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2000元,不应由被告进行赔偿。被告应当基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向原告支付赔偿款14506元。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在向原告潘海聪支付保险赔偿款14506元;二、驳回原告潘海聪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为106.33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潘海聪负担25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负担81.33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范子进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书记员 冯秋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