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1024民初2410号
裁判日期: 2017-06-24
公开日期: 2018-05-31
案件名称
仙居县久盛地板店与张美君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仙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居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仙居县久盛地板店,张美君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全文
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1024民初2410号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经营地点仙居县环城西路***号,经营者:陈乾伟,男,1971年6月12日出生,住仙居县福应街道岭下村中路**号。被告:张美君,女,1962年7月28日出生,住仙居县。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与被告张美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被告张美君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张美君支付货款3831.42元及利息(自2017年5月23日起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事实与理由:2015年9月26日,被告张美君向原告购买木地板、踢脚线等装修材料,合计货款6815.04元。后经计算,被告尚欠货款3831.42元,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拒不支付,为此提出诉讼。被告张美君答辩称,购买木地板事实,但原告负责安装的地板缝隙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支付剩余货款与法与理均不符;团购时价格是320元/㎡。经审理查明,被告张美君因家庭装修,向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购买二翅豆木地板,在2014年7月19日团购产品,单价为358元/㎡,被告张美君预付定金3200元。2015年9月26日,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向被告张美君送货,价值6815.04元(含事后地板钉30元),被告张美君予以签收,后扣除退货、定金,加上安装费用后,尚欠3831.42元。原、被告因窗口附近出现地板缝隙较大而产生争执,被告张美君为此拒不支付剩余款项。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销售清单、销货清单等证据在案所证实,予以确认。被告张美君认为单价为320元/㎡,与团购时销售清单记载不一,被告张美君也未提供相反证据,故对被告张美君该抗辩不予采纳。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关系依法成立有效。双方争议的焦点有:被告张美君以地板安装缝隙过大为由不支付货款是否成立?原、被告双方均认同在铺设地板的时候,应被告张美君的要求,将其之前装修剩余的二翅豆木地板一并安装,事后发现在靠窗户地方第三排地板拼接的缝隙较大,被告张美君不支付剩余货款。是地板质量原因还是拼装技术原因?由于地板混同了被告张美君自有的地板,无法明确是否为原告所出售的地板质量所造成。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认为新旧地板差异缘故,事先已经告知存在差异,拼装会有影响;被告张美君认为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在其购买的时候就表示不影响拼装。从保护消费者角度来说,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应对此负举证责任。但另一方面,从常理来说,不同批次的地板,在颜色、花纹上会存在差异,存放时间、环境等因素不同,会有伸缩膨胀,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将被告张美君之前剩余的地板一并拼装使用,也是应被告张美君要求,客观上避免浪费,减少被告张美君的费用,综上,酌情确定本案被告张美君尚欠货款为3500元,并按年利率6%从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损失。被告张美君庭审中提出除了窗口附近的拼装问题外,其他地方还有2、3处拼接缝隙过大,无法证明系原告地板和质量问题引起,故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张美君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货款3500元及逾期利息(从2017年5月23日开始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二、驳回原告仙居县久盛地板店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张美君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员 吴宇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四日代理书记员 葛梦萍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2··3·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