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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冀0102民初71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11-28

案件名称

卢飞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家庄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冀0102民初714号本院2017年1月10日受理的原告卢飞与被告石家庄市亿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7)冀0102民初714号民事判决书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该判决书落款处“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更正为“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五日”。审判员  郝巧灵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白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