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1324民初464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10-18
案件名称
4647泗洪中昊农资有限公司与王续皓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泗洪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泗洪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泗洪中昊农资有限公司,王续皓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全文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苏1324民初4647号原告:泗洪中昊农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xxxxxxxxxxE,住所地泗洪县宁徐路西侧(华东金谷农资城)。法定代表人:张成,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史洋,江苏鑫焱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续皓,男,1978年6月13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泗洪县。原告泗洪中昊农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昊公司)与被告王续皓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5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6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史洋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续皓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中昊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农药款6000元及逾期利息(自2015年11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2014-2015年,被告王续皓于陆续从原告处赊购农药,截止到2015年11月27日,双方经结算,被告尚欠货款共计6000元,并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总以各种理由再未支付。被告王续皓未答辩。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2014-2015年,被告王续皓陆续从原告处赊购农药,截止到2015年11月27日,双方经结算,被告尚欠货款共计6000元,并向原告公司员工朱某某出具欠条一张,后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另查明,朱某某系中昊公司职工。本院认为,根据被告中昊公司出具的证明,朱某某系原告中昊公司的职工,其向被告王续皓提供农药行为系职务行为,实际上是原告中昊公司与被告王续皓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原、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货款6000元,被告王续皓负有给付义务,其未支付系违约行为,依法应承担继续履行的民事责任。对原告中昊公司要求被告王续皓给付货款6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关于利息损失,可以以6000元为本金,自原告起诉之日即2017年6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五十九条,《最高院》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王续皓支付原告泗洪中昊农资有限公司货款6000元及利息(从2017年6月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基准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王续皓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代理审判员 史兆全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李梦晨附录一:本案证据目录原告提供的证据:提交欠条原件及应收账款统计明细各一份,证明被告欠到原告农药款6000元。产品质量跟踪单复印件一份,证明原告已经向被告送货的事实。3.证明一份,证明朱道东系公司职工,其行为系履行职务行为附录二:本案适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第一百五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最高院》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六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第1页/共5页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