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728执4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王九斌、宋佳梅、孙维萍、王瑞、王健、王丽、王彪与侯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45号申请执行人王九斌、宋佳梅、孙维萍、王瑞、王健、王丽、王彪。被执行人侯某。关于王九斌、宋佳梅、孙维萍、王瑞、王健、王丽、王彪与侯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张忠义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东晔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