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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0405民初114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10-01

案件名称

潘汉健与淮南市八公山第二小学、淮南市八公山区教育局、淮南市长青建筑安装公司、庞良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淮南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潘汉健,淮南市八公山区第二小学,淮南市八公山区教育局,淮南市长青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庞良玉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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