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28行辖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夏付贵管辖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鄂28行辖6号原告夏付贵诉被告利川市公安局、利川市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处罚一案,利川市人民法院以此案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认为,因本案被告是利川市公安局、利川市人民政府,因此利川市人民法院不便审理,为了公平公正的审理本案,该院请求指定其他法院管辖,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咸丰县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