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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28行辖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7-25

案件名称

夏付贵管辖行政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鄂28行辖6号原告夏付贵诉被告利川市公安局、利川市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处罚一案,利川市人民法院以此案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认为,因本案被告是利川市公安局、利川市人民政府,因此利川市人民法院不便审理,为了公平公正的审理本案,该院请求指定其他法院管辖,理由正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咸丰县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