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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渝0108民初256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8-07-17

案件名称

蒋佳辰与陈斌黄先坪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蒋佳辰,陈斌,黄先平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渝0108民初2563号原告:蒋佳辰,女,汉族,1991年11月18日出生,住重庆市长寿区。被告:陈斌,女,汉族,1981年7月15日出生,住重庆市南岸区。被告:黄先平,女,汉族,住重庆市南岸区。原告蒋佳辰与陈斌、黄先坪民间借贷纷一案,因原告蒋佳辰逾期未缴纳案件受理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陈娟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罗艳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