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1381民监1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陈怀全、钟明雄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邓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
当事人
陈怀全,钟明雄,张利卿,河南公子一派纺织服装有限公司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条
全文
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1381民监1号原审原告陈怀全,男,生于1965年5月17日,汉族,住广东省普宁市。原审被告钟明雄,男,生于1979年6月4日,汉族,住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原审被告张利卿,女,生于1981年8月10日,汉族,住广东省惠来县。原审被告河南公子一派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住所地邓州市东一环与南三环交叉路口。法定代表人陈冬晓,任公司经理。原审原告陈怀全与原审被告钟明雄、张利卿、河南公子一派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13日作出(2016)豫1381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审判长 沈 彬审判员 赵 金 满审判员 张柱峰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赵 艺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