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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283执16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张美淑、柳利洁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平度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度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张美淑,柳利洁,柳某,青岛统一饲料农牧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

全文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283执1624号申请执行人张美淑,女,1968年3月29生,汉族,住平度市。申请执行人柳利洁,女,1994年2月4生,汉族,住平度市。申请执行人柳某。被执行人青岛统一饲料农牧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度市张戈庄驻地。法人代表:黄瑞典,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美淑、柳利洁、柳某与被执行人青岛统一饲料农牧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青岛统一饲料农牧有限公司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平度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平劳人仲案字[2013]第41号裁决书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窦在强审判员  黄永亭审判员  刘忠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夏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