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兵0601执59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贾善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判决书

法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结案报告(2017)兵0601执59号申请执行人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新疆五家渠工业园区青湖北路32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4748661669C。法定代表人王长江,该公司董事长。被执行人贾善伟,男,汉族,1987年8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114031987********,无固定职业,住新湖农场滨河花园小区1号楼1单元301室。申请执行人新疆准噶尔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贾善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1月18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38233元。被执行人贾善伟于2017年6月15日自动履行案款38233元,本案结案。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