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102执102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8-09-25
案件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马帅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济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马帅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102执1024号申请执行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住所地济南历下黑虎泉北路149号。被执行人马帅,男,1992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济南历下区。本院在执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公司与马帅追偿权纠纷一案过程中,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根据上述情形,本院认为该案应当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张维红审判员 刘 勇审判员 孙志彬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高绍鹏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