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108行初56号之一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7-27
案件名称
原告张建国诉被告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撤销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成都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7)川0108行初56号之一本院于2017年6月14日对原告张建国诉被告成都市成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撤销纠纷一案作出的(2017)川0108行初56号行政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裁定书中第3页尾部的“审判长黄洁审判员李戈军人民陪审员王恒召”变更为:“审判长李戈军人民陪审员卢小蓉人民陪审员王恒召”。审 判 长 李戈军人民陪审员 卢小蓉人民陪审员 王恒召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田 甜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