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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1327执24号之七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长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莒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莒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7)鲁1327执24号之七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临沂宝丰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刘霞、鲁馨阳、鲁成学、鲁成章、刘笃琪、莒南县广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长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临沂盛鹏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长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1)项规定,决定如下:将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长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审判员  卢言生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家元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