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683刑初7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7-05
案件名称
被告人肖永泉犯故意伤害罪一案刑事裁定书
法院
绵竹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绵竹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故意伤害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川0683刑初76号被告人肖永泉犯故意伤害罪一案,本院于二O一七年五月二日作出(2017)川0683刑初76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2页的尾部落款时间二O一六年五月二日;现更正为二O一七年五月二日。审判员 马代勇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杨 兰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