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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1021执保6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9-08

案件名称

曹小华等申请徐四林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保全结果和期限通知书

法院

桂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桂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保 全 结 果 和 期 限 通 知 书(2017)湘1021执保66号何神德、徐起飞、徐四林:关于何神德与徐起飞、徐四林、第三人曹小华、李国知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16)湘1021财保36号民事裁定书,于2017年6月2日立案实施,现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如保全期限届满,申请人需要继续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间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保全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在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行保全申请的,已经采取的保全措施自动解除。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