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粤01执2355-2357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CNLP公司、LPG系统公司与广州市番禺区伊迪家用美容电器具厂、张广会知识产权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粤01执2355-2357号CNLP公司、LPG系统公司、广州市番禺区伊迪家用美容电器具厂、张广会:申请执行人CNLP公司、LPG系统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伊迪家用美容电器具厂、张广会知识产权纠纷三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2015)粤知法专民初第2349、2352、2350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判决,被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伊迪家用美容电器具厂、张广会应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等分别为152257.50元、50752.50元、101505元并停止制造、销售同时销毁侵权产品,因被执行人没有按期履行判决义务,本院于2017年5月19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扣划被执行人张广会银行存款共计308715元,其中三案赔偿金分别为152257.50元、50752.50元、101505元,三案执行费分别为2150元、650元、1400元。赔偿金已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已办理上缴诉讼费账户的手续。申请执行人同意在收到本三案赔偿金后本三案作全部执行完毕处理。至此,本三案的执行事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的规定,本三案作执行结案处理。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审批稿纸案号、案由:(2017)粤01执2355-2357号执行通知书案件处理结果:结案通知书签发:核稿:主办单位和拟稿人:执行三庭夏存友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