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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302民初118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原告林薇与被告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薇,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川0302民初1186号原告林薇,女,汉族,1989年5月23日出生,住自贡市自流井区。被告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市汇东新区。法定代表人宋元刚,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黄春华,男,汉族,1957年2月1日出生,住自贡市大安区。原告林薇诉被告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龚良忠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薇,被告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黄春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林薇诉称,原、被告于2013年2月20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泰丰·东方威尼斯64栋1-23-135号商品房,建筑面积90.37平方米,购房款370,517.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全部购房款。被告于2016年12月30日为原告办理了屋产权证书,被告行为已构成违约。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18,69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辩称,延期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属实,原告也存在违约行为也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时间应从交付房屋的次日起365日内至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登记时间止。需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以先领取的证书载明的登记日期计算违约责任。经审理查明,2013年2月20日,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泰丰·东方威尼斯64栋1-23-135号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90.37平方米,房款370,517.00元;被告应在2014年10月28日前交付房屋;如因被告的责任,原告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被告自逾期之日起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日息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原告必须委托被告办理所购房屋的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原告需向被告出具委托书并配合办证事宜。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约定支付了全部购房款。2014年8月12日,被告交付房屋并与原告签订补充协议,对房屋实测面积为90.16平方米、购房款为369,386.00元予以确认。同时,原告向被告交付了契税、产权登记费、国土证工本费及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等所需资料;被告于2016年12月30日为原告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上述事实,有《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房屋所有权证、缴纳购房款、税款及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发票、产权资料收取目录表、原告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及当事人当庭陈述等附卷为证。本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合同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按照合同约定,被告有向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义务,且应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使原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按合同约定,被告应于2014年10月28日前向原告交付房屋,被告于2014年8月12日提前向原告交付房屋,属积极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原告不可以被告的积极履约行为而加重被告的违约责任,故本院确认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28日,被告至迟应在2015年10月28日为原告办理房屋权属登记。被告于2016年12月30日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到原告名下,原告即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告实际逾期429天,被告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原告逾期办证的违约金,原告诉请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应支付原告违约金为369,386.00元×0.0001元/天×429天=15,846.66元。被告辩称原告逾期交付办理产权证书的相关资料及费用而导致被告延期办理交付房屋产权证书的理由,因无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被告辩称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林薇延迟办理权属登记的违约金15,846.66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3.60元,由被告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龚良忠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李 迪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