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1224刑初16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10-19

案件名称

被告人黄友刚危险驾驶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溆浦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溆浦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黄友刚

案由

危险驾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湘1224刑初166号公诉机关湖南省溆浦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黄友刚,男,1974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溆浦县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无业;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6月12日被监视居住。溆浦县人民检察院以湘溆检公诉刑诉[2017]160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友刚犯危险驾驶罪,于2017年6月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6月23日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吴厚吉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黄友刚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溆浦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5月10日19时许,被告人黄友刚在溆浦县桥江镇白岩冲村6组的父母家吃晚饭并喝了白酒。饭后被告人黄友刚驾驶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从桥江镇赶回溆浦县城,20时50分,当车行至溆浦县县城警予北路新珍珠港路段时被溆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当场查获。经鉴定,被告人黄友刚血液乙醇含量为103.2mg/100mg。被告人黄友刚于2017年5月11日主动到溆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上述事实,被告人黄友刚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黄某某的证言、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鉴定意见及相关书证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黄友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黄友刚在被公安人员查获后能接受传唤,如实供述所犯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我院委托,溆浦县司法局对被告人黄友刚进行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建议对黄友刚适用社区矫正。鉴于被告人黄友刚能认罪、悔罪,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三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友刚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彭烨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覃嘉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