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2401执102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陈浩刑事附带民事追缴罚金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延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延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2401执1026号被执行人陈浩,男,1994年9月20日生,朝鲜族,现住吉林省延吉市。2017年4月7日,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法院委托我院执行(2013)肇法刑初字第287号案件。现被执行人陈浩已将罚金全部缴纳完毕,至此本案已全部履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已执行完毕,做结案处理。特此通知执行员 金龙虎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咸永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