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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728执45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赵某与董某合同纠纷结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454号申请执行人:赵某。被执行人:董某。关于赵某与董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毋少丽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赵丽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