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728执45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3
公开日期: 2017-06-27
案件名称
赵某与董某合同纠纷结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平遥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平遥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平遥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晋0728执454号申请执行人:赵某。被执行人:董某。关于赵某与董某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执行协议,本案终结执行。执行员 毋少丽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赵丽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