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1182民初2026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徐国守与付加运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明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明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国守,付加运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皖1182民初2026号原告:徐国守,男,1972年7月7日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明光市,被告:付加运,男,1955年4月25日生,汉族,住江苏省泗洪县,原告徐国守诉被告付加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因被告付加运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杨 艳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唐方会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