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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内0722民初138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9-22

案件名称

国防与郭林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国防,郭林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内0722民初1385号原告国防,男,汉族,1963年8月2日出生。被告郭林,男,汉族,成年。本院在审理原告国防诉被告郭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国防于2017年6月2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国防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0元,由原告国防负担。审判员  白鹏飞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敖美佳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