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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15民初938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11-01

案件名称

刘平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信用卡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刘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案由

信用卡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五条第一款

全文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京0115民初9385号原告:刘平,女,1964年6月28日出生,北京市平泽赢科贸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东城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艳春,女,1967年6月29日出生,北京市平泽赢科贸有限公司职员,住北京市。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住所地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人:王宁,行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温梦宇,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海屏,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刘平与被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支行)信用卡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5月2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卢赞赞独任审判,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6月5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刘平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周艳春、被告浦发支行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温梦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刘平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浦发支行赔偿刘平损失1万元;2.诉讼费用由浦发支行承担。事实和理由:2015年4月13日,刘平去浦发支行办理储蓄业务,浦发支行业务员推荐刘平办理一张额度10万元的信用卡。刘平在使用中发现计算罚息和滞纳金不合理。办卡过程罚息及其复利不应该以全额计息,应该以未偿还数额为基数。故刘平起诉至法院。被告浦发支行辩称:2015年4月,刘平申请办理信用卡卡号是×××。通过查询刘平的信用卡申请表,显示受理的机构代码是9129,为浦发银行马家堡支行代码。刘平陈述的10000元损失也不知道是什么,至今刘平尚未偿还欠款,因其没有还钱,所以也没有任何损失。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浦发支行对刘平提交的信用卡账单真实性认可,刘平对浦发支行提交申请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浦发信用卡对帐单的真实性认可,故本院对上述证据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于双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刘平提交的信用卡领用合约,证明双方对信用卡条款的约定。浦发支行对该证据不认可。由于刘平未提交证据原件,本院无法核实证据来源,故本院对该证据不予认可。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本院认定事实如下:2015年,刘平申请办理了一张浦发支行的信用卡,信用卡申请表显示受理机构代码为912901,上海浦东该支行称9129系浦发银行马家堡支行的代码。刘平提交了一份卡号为×××的信用卡电子账单,账单显示:本期应还金额132094.62元。浦发支行提供了刘平的信用卡对账单,其中2017年4月的浦发信用卡对账单显示,本期应还款总额135403.31元,逾期还款总额118177.77元。庭审中,本庭询问刘平诉讼请求中10000元的损失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刘平表示不清楚,但是应当以未还款金额计算利息,不应按全额计算利息。本庭询问其是主要理由系合约约定不合法还是实际计算方式与合约约定不符,其表示不清楚。在本院指定期间内,其未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五条第一款:“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现刘平针对尾号为2751的信用卡提起信用卡纠纷的诉讼,应当对其在浦发支行办理了该信用卡、双方成立合同关系以及因浦发支行过错而导致刘平损失10000元的事实承担基本的举证责任,现刘平未完成上述举证义务,故应当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故对于刘平要求浦发支行赔偿损失10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刘平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刘平负担(已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判员  卢赞赞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高 奡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