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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0502执恢258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7-10

案件名称

胡忍拥与天水龙城部落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胡忍拥,天水龙城部落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甘0502执恢258号申请执行人:胡忍拥。被执行人:天水龙城部落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德祥。本院在执行胡忍拥与天水龙城部落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胡忍拥与被执行人天水龙城部落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德祥于2017年6月21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日向本院提出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甘0502执恢258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李中秋审判员  陈 刚审判员  吴全弟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胡莉红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