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0304执133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8-07-20
案件名称
候磊罚金执行裁定书
法院
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鸡西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候磊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黑0304执133号被执行人候磊,男,1981年3月26日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下落不明。本院在执行候磊罚金一案中,经本院财产调查,被执行人候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郝继武审判员 刘子坤审判员 赵 成 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黄 波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