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湘0723执恢74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8-03
案件名称
夏小春结案通知书
法院
澧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澧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6)湘0723执恢74号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雷春美与被执行人夏小春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夏小春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共计支付申请执行人雷春美153000.00元,交纳执行费1500.00元。该案已执结。现告知双方当事人,并以此作为结案凭证。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