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104执905号
裁判日期: 2017-06-22
公开日期: 2017-07-04
案件名称
原告刘德秀诉被告张由福、杨选、河南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刘德秀,张由福,杨选,河南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豫0104执905号申请执行人刘德秀,女,1969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潢川县卜塔集镇高湾村简店村民组。被执行人张由福,男,196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城街。被执行人杨选,男,1976年9月8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被执行人河南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东、商城路。法定代表人张开委。本案在执行刘德秀申请执行张由福、杨选、河南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刘德秀于2017年6月19日向本院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豫0104执91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鲁倩影审判员 张延恒审判员 武慧鑫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侯开立 关注公众号“”